我國潤滑油消費稅實施價內稅,從原料基礎油開始征收,原料及成品間可抵扣,經過層層抵扣*終轉嫁到下游消費者。對于生產煉廠而言,生產成本的變相增加*終將反應到價格體系當中,對于基礎油生產煉廠而言影響并不是太大。對于貿易商成本壓力一般往下游轉嫁。調和廠是成本主要承擔方之一,拖累資金鏈周轉,加劇生存壓力。消費者為消費稅埋單,承擔主要成本,一定程度上促進理性消費。價格組成機制是:
國產基礎油價格組成:(生產價格+消費稅)*增值稅
進口基礎油價格組成:(CFR*匯率*關稅+消費稅)*增值稅
消費稅的稅率也不是一成不變,以下是消費稅稅率歷史沿革
時間 消費稅政策 備注
時間 消費稅政策 備注
2006.4.1 0.2元/升 潤滑油消費稅起征,折合225元/噸
2009.1.1 1元/升 消費稅提高0.8元/升*1元/升,折合1126元/噸
2013.1.1 再生油免稅 廢礦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費稅
2014.11.29 1.12元/升 消費稅提高0.12元/升*1.12元/升,折合1261元/噸
2014.12.13 1.4元/升 消費稅提高0.28元/升*1.4元/升,折合1576元/噸
2015.1.12 1.52元/s升 消費稅提高0.12元/升*1.52元/升,折合1711元/噸
來源:隆眾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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